依据《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2021年11月,在盐城市长江路与东环路交叉口处,曹某驾驶摩托车与吕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致曹某受伤被送至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救治。当事双方拿不出钱来救治,医院让家属来咨询救助基金垫付,紫金保险道路救助基金市区网点了解情况后,主动讲解并收集相关材料,为曹某垫付了7万多救命钱,解决曹某一家的燃眉之急。 近期,今年3月份胡某驾驶电动车与樊某驾驶货车相撞后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调解,当事人主动提出有救助基金,并在调解中同意由保险公司返还救助基金垫付费用,最终保险公司将3万多汇入到救助基金追偿账户。
垫付追偿双轮驱动模式保证了江苏路救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为数万交通事故受害家庭撑起了生活的守护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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